张某某强奸二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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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二审判决书

案由:强奸罪

(2021)辽01刑终384号

原公诉机关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某某,男。
辩护人王**、刘畅,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王洋
审判员刘晶
审判员吴永梅
书记员马晓玲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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