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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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2021)辽0681执820号之一

被执行人:于某,男,汉族,1979年11月03日生,住东港市。

划拨被执行人于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4566.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刘志义
书记员李巍巍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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