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与张某某、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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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调解书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2021)鲁1428民初692号

原告:李某某,女,1971年6月出生,汉族,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现住山东省武城县。
被告:张某某,女,1977年4月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武城县。
被告:赵某某,男,1986年11月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武城县。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审判员李宝和
书记员钱红欣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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