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绿园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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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2021)吉0102民初1852号

原告:杜某,男,1982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南关区。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绿园支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法定代表人:祖某。

本案按杜某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白宇峰
书记员杨相力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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