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郭某婚约财产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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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婚约财产纠纷

(2021)豫0527执恢128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张某,男,汉族,1998年03月17日生,住内黄县。
被执行人:郭某,女,汉族,1998年02月24日生,住内黄县。

解除对被执行人郭某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cbe867dfc8e7430e@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535.01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王秀丽
书记员孙喜全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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