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法院 刑事一审判决书 案由:危险驾驶罪 (2021)赣0983刑初285号 公诉机关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龚某1,男,家住高安市。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3月17日被取保候审。现...
法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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