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1、李某2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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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2021)豫1082执1004号

申请执行人:李某1,男性,2014年10月27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申请执行人:李某2,女性,2013年02月18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被执行人:曹某,女性,1987年07月29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孙华锋
书记员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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