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某与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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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判决书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1)吉0102民初1451号

原告:付某某,女,1959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任学,吉林吉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付某,男,1956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智政,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付某与付某某系兄妹关系。1996年,付某在单位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分得住房一套。2013年6月5日,付某通过其所在单位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住房制度改革出售公有住房购买上述房屋,2013年6月18日,该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为付某,房屋所有权证记载该房屋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九台南路宿舍,房权证:长房权字第XXXX号、建筑面积63.28平方米、丘地号6-14/77-32101。;;    
庭审中,付某某提供了与付某的通话录音、部分供热合同及缴费凭证、有线电视安装费缴费凭证,用于证实1996年付某将案涉房屋出售给付某某,付某某已经向付某支付54000元购房款,付某已将案涉房屋交付付某某,由付某某装修并一直占有、使用至今,另庭审中,付某认可付某某是房屋使用人。2018年11月19日,长春市宽城区兴业街道天章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一份,证实付某某是其辖区电气安装宿舍1-101室居民,在该处居住。;;    
另庭审中,付震(原、被告的哥哥)出庭证实付某将单位分得的房子卖给了付某某;傅权(原、被告的哥哥)出具证言,证明付某将在电气安装公司分得的房子卖给了付某某;付玉华(原、被告的姐姐)出具证言,证明弟弟付某将电力安装公司分的房屋出卖给了妹妹付某某。;;    
2018年11月12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长宽府发[2018]63号文件《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波路西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案涉房屋所处地块纳入政府征收范围。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确认案涉房屋征收范围为已登记房屋长房权字第XXXX号、建筑面积63.28平方米、丘地号6-14/77-32(101)房屋及装修装饰、构筑物及相关附属物(名称为B22)、征收补助等。2019年7月3日,付某在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署《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一份,就案涉房屋拆迁补偿事宜选择货币补偿,协议书记载货币补偿总额895805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某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甲方并未盖章。;;    

本院认为,付某某主张其于1996年购买了付某单位分得的案涉房屋,并提供电话录音、兄弟姐妹的证人证言等予以证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虽然付某为案涉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但在付某某与付某的通话中,付某虽然以不懂法、夫妻共同财产等理由没有认可将房屋卖给付某某,但付某认可将案涉房屋转让给了付某某,并且在房屋建成后付某某一直占有、使用该房屋,付某某、付某的兄弟姐妹亦证明付某将房屋卖给了付某某,综合以上证据,可以认定付某某为案涉房屋的真实权利人,依法享有物权,因案涉房屋已确认征收,故长房权字第XXXX号、建筑面积63.28平方米、丘地号6-14/77-32(101)的房屋及装修装饰、构筑物及相关附属物(名称为B22)、征收补助等各项征收补偿费用由付某某享有,因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故付某某主张的补偿数额应以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确定的具体数额为准。综上所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九台南路宿舍长房权字第XXXX号、建筑面积63.28平方米、丘地号6-14/77-32(101)的房屋及装修装饰、构筑物及相关附属物(名称为B22)、征收补助等各项征收补偿费用由付某某享有(具体补偿范围及数额以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确定为准)。;;    
案件受理费12834元、保全费5000元,由付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李光大
审判员    张忠国
人民陪审员    左春玲
书记员    张佳妮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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