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何某伦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案例548字数 256阅读模式

纳雍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通知书

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2021)黔0525执26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何某伦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3月29日就申请执行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同意本案终结执行。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的,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报结”的规定,本案以“终结执行”方式呈报结案。
特此通知

2021-03-31

(本文来自于公开网络,相关人员如有异议可以短信联系我们删除)

weinxin
我的微信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