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故意伤害案二审辩护词

刑事辩护1,848字数 709阅读模式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广东律师事务所依法指派我作为被告人张三故意伤害案的二审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我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张三,对本案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现依据所了解的本案事实及有关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本案中,被告张三确实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法院一审判决偏重,理由如下:

一、 从本案情节来看

1、 打架起因与被告张三无关。本案的发生是由于两伙人争夺一只抢夺的所得的耳环而发生,从现在的证据来看,被告张三并没有参与此次抢夺,打架事件的发生,两伙人都有重大过错,参与抢夺的被害人因此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被告张三最初的目的只是劝架,劝架过程中遭被害人一方严重殴打,这一点请法院明查。

2、 被告人张三当时情况危急。被告张三人在开始时,并没有想要用刀,只是用塑料凳抵挡被害方一伙人的进攻,对方有刀有棍,被告人张三不得不钻进桌子下,结果还是不行,被砍了很多刀,身上以及头部也流出很多血,这时他才想起自己有一把水果刀,在危急情况下和眼睛被头部流出的血浸模糊的情况下,抽出刀来乱砍,结果伤到了被害人。这是一种慌乱中潜意识的抵抗行为。

3、 被告人张三没有持刀追已逃跑的被害人。证明此点的证据是不足的,因为此处只的证言和法医的鉴定,其他证人都是听说有此一回事的。而是被害人一伙的。法医的鉴定只能证明被害人背部受伤,不能证明被告张三人有追杀行为

二、 从被告张三认罪态度来看

本案被告人张三在案发后,对自己使用的作案工具以及伤人的行为过程交待的比较清楚,节约了本案的侦查时间,同时,被告人张三犯罪后也有悔罪的表现。

以上两点,希望法庭能充分考虑,从轻判决。

                                  

weinxin
我的微信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