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徐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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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2021)豫1722执564号

申请执行人:曹某,男,汉族,1982年3月12日出生,住上蔡县。
被执行人:徐某,女,汉族,1993年6月19日出生,住上蔡县。

终结(2018)豫1722民初2772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王明
书记员王洪新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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