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跃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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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二审裁定书

(2010)穗中法民五终字第153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市跃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塘口天虹花园A6栋二楼。
  法定代表人:吕跃宇,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利,男,1952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西县儒洞镇居民委员会北新街29号。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沙向红

审判员孔婉芬
代理审判员刘宏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王碧玉

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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