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法院:变更诉讼代理人通知书 2013年4月6日合同纠纷6,020字数 153阅读模式 变更诉讼代理人通知书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在我与广州市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自撤销原委托的代理人 资格,自2010年3月9日起,诉讼代理人变更为广东律师事务所雷**律师。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 通知人: 2010年 月 日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www.gzlszx.com/post/360.html 复制链接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