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与胡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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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调解书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鲁0681民初2274号

原告:吴某,住山东省龙口市。
被告:胡某,住龙口市。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内容不公开。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吴迪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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