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被判重婚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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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被判重婚罪案例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公开宣判了第一起英国人重婚案件(由经纶律师事务所接受马丽的委托对其丈夫提起刑事控告):英国一名男子杰黎(化名)在广州和其中国生意伙伴阿丽(化名)结婚,育有两个孩子。但杰黎20年前就在英国结婚,和其妻子马丽(化名)育有四个孩子。杰黎被判五个月拘役,缓刑(suspended
sentence)六个月。阿丽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杰黎2005年在广州做生意期间,认识了中国人阿丽并产生感情。后两人生育两个子女。2005年,马丽带着大女儿到中国参观了杰黎的公司,并认识了阿丽。此间,阿丽明确知道,马丽与杰黎已经结婚并有四个儿女。
2006年,杰黎返回英国度假并看望在英国的家庭,马丽无意中通过他的聊天纪录,发现了他与阿丽的亲密关系,两人大吵了一架。杰黎返回中国,但两人并未就此作出其他反应。而此时,阿丽也已怀有身孕。2006年下半年,杰黎和阿丽举办婚宴宴请女方亲朋好友,宣告“婚姻”关系。
2012年初,马丽到广州向公安部门报案,陈述了丈夫杰黎的重婚事实。随后,广州警方以重婚罪将杰黎和阿丽羁押调查。因阿丽要抚养年幼的孩子而被取保候审。
眼见两人被抓,马丽又开始担心起杰黎,因为他患有心脏病,而自己的家庭也需要杰黎,希望法院从轻处理,不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越秀区法院表示,被告人杰黎有配偶,虽未与被告人阿丽登记结婚,但公开和被告人阿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属刑法规定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情形,故应以重婚罪定罪。但杰黎和阿丽两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属于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杰黎则表示他确实真爱阿丽,原以为在中国没有登记结婚就没有触犯法律。他现在希望回到英国后和马丽谈判离婚,和阿丽正式结婚。但有专家指出,在杰黎和阿丽都已经有刑事纪录的情况下,两人今后想获得对方国家的签证或者续签都可能会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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