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工程不具建筑资质 导致合同无效引发纠纷

房地产案例1,274字数 532阅读模式

导语:不具有建筑资质而承揽他人的建筑工程,再转包给另一无资质的承包人,合同自始无效。但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予支付。

【案情简介】

  2011年7月,被告王XX与被告X县某学校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约定由王XX承接学校的宿舍楼工程。8月,王XX又与原告刘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王XX将建筑工程转包给刘某,王XX从中提取中介费。11月,刘某在施工期间因周边环境影响和工程款未按时支付难以继续施工,经该学校验收结算,刘某实际施工总工程款为23万元,已付13万元,下差10万元。今年8月,刘某经多次催收未果,遂将学校与王XX一起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王XX承包该工程后,又将工程转包给了刘某,因王XX、刘某均不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原告刘某与被告王XX订立的《合作协议》、两被告订立的《建筑施工合同》均无效。王XX在该案事实用工中并无利益获取,刘某请求王XX承担支付义务不予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予支付。故该院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某学校交付工程款10万元给刘某。

weinxin
我的微信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