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效力首次获得法院确认

聚焦1,933字数 1231阅读模式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告在向法院举证时没并没有通过公证机构等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公证,而是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进行了侵权网页的自动抓取及侵权页面的源码识别,并将上述两项内容和调用日志等的压缩包计算成哈希值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并以此作为提交法庭的证据。

    区块链技术,是当今热度值颇高却令人倍感神秘的“黑科技”。如今,这一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有了新的实践。

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杭州某公司诉被告深圳某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中发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相关作品,是一起原本案情并不复杂,也十分常见的著作权纠纷案。但值得关注的是,原告在向法院举证时没并没有通过公证机构等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公证,而是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进行了侵权网页的自动抓取及侵权页面的源码识别,并将上述两项内容和调用日志等的压缩包计算成哈希值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并以此作为提交法庭的证据。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互联网数据库技术,也被称为分布式账本技术。其特点有去中心化、开放性等。在原理上,储存的数据具有不可篡改性。

    为此,该院结合区块链技术用于数据存储的技术原理,以电子证据审查的法律标准为基础,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效力认定进行了审查。首先,电子数据来源是否具有真实性,法院针对第三方存证平台资质合规、产生电子数据的技术可靠、传递电子数据的路径可查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与此同时,法院还审查了电子数据存储的可靠性,包括电子数据上传至公共区块链、各区块链存放内容相互印证、区块节点生成时间符合逻辑。此外,审查的内容还包括电子数据内容的完整性,以及电子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关联度,从而该种证据的法律效力及证明力予以确认。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一电子数据通过可信度较高的自动抓取程序进行网页截图、源码识别,能够保证来源真实;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区块链技术对上述电子数据进行了存证固定,确保了电子数据的可靠性;在通过技术验算确认一致且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前提下,该种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本案侵权认定的依据。

“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具有开放性、分布式、不可逆性等特点,其作为一种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稳固性的优势,在实践审判中应以技术中立、技术说明、个案审查为原则,对该种电子证据存储方式的法律效力予以综合认定。”杭州互联网法院承办法官说。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蓬勃发展。因其可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性等特点,成为电子证据发展新趋势。

杭州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既不能因为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属于当前新型复杂技术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认定标准,也不能因该技术具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而降低认定标准,应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其证据效力。

weinxin
我的微信
               扫码加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3926122510 ,雷律师执业于广州知名律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