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关于两人劳动争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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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人劳动争议的说明

事由:我司原员工(全国业务总经理)和(全国业务副总经理),在2007年10月间屡次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发表不当言论,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和公司业务发展。我司于2007年11月8日以业绩不达标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提出与此二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二人即日完成工作交接。此二人不接受公司处理,未交接即离开公司后,并向广州市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开庭时间为200年1月日。

谢鹏仲裁申请如下:

1. 支付辞退补偿金三个月工资(2005915日入职)¥105,000

2. 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35,000

3. 支付未结之11-1至11-8之工资

4. 支付未结之销售提成¥150,000

5. 支付三个月年终奖¥105,000

6. 支付未结之带薪年假

我司希望的仲裁结果:因其系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故1-2项申请不予支持;对于3-6项,我司会按照正确的计算方法,在其完成工作交接时与之结清。

阙立励则申请仲裁之内容如下:

1. 支付二个月辞退补偿金¥52,000

2. 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26,000

3. 支付年终奖(五个月月薪)¥130,000

4. 支付未休之带薪年假8天补偿金¥10,400

5. 支付已垫付未报销之款¥6502.10

6. 支付未结之工资¥6715.80

7. 支付2007年拓展奖金¥10,000

我司希望的仲裁结果:因其系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故1-2项申请不予支持。第3项,因劳动合同中明确是在工作满一年后视业绩发放,而阙立励本人工作未满第二个年度,所以我司认为无需支付。对于4-7项,我司会按照正确的计算方法,在其完成工作交接时与之结清。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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